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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城镇建设用地与落户人口数量挂钩

作者: 来源: 点击量:301471次 日期:2016-10-11 分享到:
摘要: 新型城镇化阶段,人的城镇化尤为重要。10月10日,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未来将有近1亿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城市应根据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和流向,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并允许进城落户人员在本...

新型城镇化阶段,人的城镇化尤为重要。10月10日,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未来将有近1亿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城市应根据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和流向,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并允许进城落户人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

据国家发改委统计,截止到2015年,中国城镇化率已达56.1%,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39.9%,二者之间相差近16个百分点。造成这种差距的部分原因在于,7.7亿的城镇常住人口中,有2亿多农民工及其家属大多没能在城市落户,也享受不到城镇居民的待遇。

国土资源部表示,目前中国城镇化的总体情况是,土地的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不解决人的城镇化,城市发展就会导致盲目扩大城市规模,就会造成土地被大量占用和浪费”,为此,到2020年,要“全面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地挂钩机制政策体系”,把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数量挂钩。

具体而言,地方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现状等因素,“特别是进城落户人口数量和流向”,以及辖区内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规模,专项安排计划指标。

对于目前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城市,进城落户人口按人均100平方米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现状人均水平在100-150平方米之间的城镇,按照人均80平方米标准安排;现状人均水平超过150平方米的城镇,按照人均50平方米标准安排。

鉴于东中西部存在地区发展差异,国土资源部表示,实际规划过程中,允许各省份根据自身情况适当调整城镇建设用地标准,但幅度必须控制在10%以内,以防挤占生态用地和耕地。原则上,超大和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区,不因吸纳农业转移人口安排新增建设用地。

根据2014年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及今年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现阶段中国城镇化的目标是让1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初步估算需要1200万亩建设用地。据国土资源部透露,目前土地供应能满足进城落户人口的用地需求。

国土资源部还表示,“农民问题主要是土地问题”,为解决进城落户农业人口后顾之忧,“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应“允许进城落户人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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