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5〕38号)发布 ,其中明确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积极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等。11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并对重点几个方面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进行了介绍。其中提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截至目前,已向证监会推荐18个民间投资项目,14个项目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近300亿元。民间投资项目成为多个领域的“首单”项目,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下一步将加大成熟资产类型项目申报推荐力度,抓紧推动新资产类型项目实现首单上市,将适合发行上市的各类资产逐步纳入发行范围,推动市场规模稳步增长。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关鹏首先对《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背景和有关情况进行了了介绍。
关鹏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提升整体投资效益,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若干措施》,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已正式印发实施。《若干措施》提出了13项政策举措,可归纳为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个方面。
在扩大准入方面,针对民间投资面临的部分领域市场准入难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等重点领域项目,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并明确持股比例等要求;对各地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领域建设,加快公布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清单并动态更新,积极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同时,在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严格落实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等方面也提出了针对性措施。
在打通堵点方面,针对民营企业面临的权益保障、创新支撑不足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加强对网络型基础设施运行调度的监管,保障民营企业在电力并网运行、油气管网设施使用、运力资源调配等方面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支持民营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第三方服务商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支持更多民营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升级改造。
在强化保障方面,针对民间投资项目投融资支持不足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一批符合条件的重要行业、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同时,从满足民营企业合理信贷需求,落实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有关举措。
此外,《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引导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科学进行投资决策,切实防范各类风险,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建立健全跨部门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政策指导和统筹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和各地方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逐项抓好贯彻落实,全力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在答记者问环节,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关鹏、民营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凌忠果、产业发展司副司长李春芳,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徐欣、国家数据局数字经济司副司长陆冬森对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点领域项目、支持民间资本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和服务、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重大中试平台、严格落实招标投标制度规定,以及促进能源、数字经济等领域民间投资发展这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
其中,关于加大对民间投资的投融资政策支持方面, 关鹏介绍,《若干措施》强化投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渠道和金融服务,进一步增强促进民间投资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投资政策方面,包括2项具体内容。一是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发挥好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二是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截至10月29日,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毕,其中安排一定规模支持了符合条件的重点领域民间投资项目,有效地促进了这些项目落地实施。
第二,政府采购政策方面,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严格按规定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鼓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进一步提高预留份额。鼓励采购单位将对民营企业的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
第三,信贷政策方面,包括3项具体内容。一是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与金融监管总局加强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对接协同,组织各地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推送给银行,银行优化审批流程,畅通信贷资金直达渠道,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帮助小微经营主体解决实际困难。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全面准确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和不良容忍制度,完善内部实施细则,满足民营企业合理信贷需求。三是推广“创新积分制”,引导金融资源精准聚焦服务科技型企业。
第四,直接融资方面,包括2项具体内容。一是持续落实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政策。二是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畅通投融资循环。 与此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在投贷联动合作机制基础上,打造国家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加强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等平台互联互通,进一步推动投融资高效对接,更加精准向民营企业投放信贷资源。
关于《若干措施》提出的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下一步工作,关鹏介绍,基础设施REITs是通过公开市场有效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的重要方式,是实现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的重要载体。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立足畅通投融资循环、促进扩大有效投资,联合证监会启动基础设施REITs试点。2024年,推动进入常态化推荐发行阶段并持续扩围扩容。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已累计向证监会推荐105个项目,83个项目已发行上市,涵盖了收费公路、清洁能源、城镇供热、生态环保、仓储物流、产业园区、数据中心、租赁住房、水利、消费基础设施等10个行业18种资产类型,发售基金总额共2070亿元,预计可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
一直以来,国家发改委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截至目前,已向证监会推荐18个民间投资项目,14个项目已发行上市,发售基金总额近300亿元。民间投资项目成为多个领域的“首单”项目,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例如,已发行上市的首单社区商业、农贸市场REITs项目都是民间投资项目,推动了消费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再如,今年8月发行上市的首批数据中心REITs项目,也是民间投资项目,有利于深化新型基础设施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更好推动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与证监会的协同配合,在严防风险、严把质量的基础上,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上市,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形成投融资良性循环。
一是积极推动市场扩围扩容。加大成熟资产类型项目申报推荐力度,抓紧推动新资产类型项目实现首单上市,将适合发行上市的各类资产逐步纳入发行范围,推动市场规模稳步增长。
二是加强专项协调服务。指导各地建立健全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专项协调服务机制,实行靠前服务、主动协调、申报单列,加快推动解决民间投资项目培育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是不断提高工作质效。持续推进项目推荐发行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严把项目底层资产质量关。用好基础设施REITs项目信息系统,更好服务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相关主体。
此外,发布会上还提到:
加快建设重大中试平台、提升中试能力
鼓励民营企业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链,在先进制造业集群等进行一体化布局,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
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很好的中试资源,鼓励这些单位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更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与民营企业联合建设中试平台,通过共享试验设备、应用场景、人才队伍,构建开放共享的中试生态体系。
推进重点领域先行先试,突出数据对转型的赋能作用
支持行业龙头带动,建设综合性数字赋能平台,通过产业链协同转型带动中小企业进入转型生态,在订单获取、贷款融资、销路拓展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转型收益。
发挥互联网平台、数据企业等第三方服务商作用,提供共性技术工具,补齐数字化基础能力短板。
通过培育更多既懂行业又懂数字化的服务商,着力发挥转型赋能外溢效应,带动更多企业转型、更多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