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中科新型城镇化研究院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聚焦 新闻资讯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解读材料

作者: 来源: 点击量:301097次 日期:2016-10-11 分享到:
摘要: 2016年9月7日,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2016年9月7日,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新型城镇化工作高度重视,2013年召开了中央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2014年启动了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我省和江苏省被列为试点省;2015年召开了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今年国务院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对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也是十分重视,成立了高规格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或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今年3月,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精神,时任李锦斌省长和陈树隆常务副省长先后做出批示,要求研究制定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政策措施、出台实施意见。根据省领导指示,我委立即组织起草贯彻实施意见,先后赴芜湖、宿州、金寨、泗县、无为等地开展调研,了解城镇化现状和问题,听取各地意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委草拟了《实施意见》,并征求了各市政府和28个省直单位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实施意见》(送审稿)。8月24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5个部分共20条。第1部分是总体要求,后4部分是具体任务,其中:第2部分是针对农民进不起城、不愿舍弃农村利益问题以及城市就业机会不多、公共服务不够完善等问题提出相应任务,第3部分是针对中心城市实力不强、县级市数量少、城市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等问题提出具体任务,第4部分围绕要素保障提出具体任务,第5部分从工作层面提出具体任务。

(一)关于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提出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推动“五有并轨”和“三权落实”,进一步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城镇综合吸引力和承载力,进一步完善新型城镇化保障机制,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力争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5%。

(二)关于主要任务。

一是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和能力。包括八个方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积极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就业创业机会、建立满足新市民需求的住房制度、加大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力度、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水平、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探索农村“三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重点是确保有意愿有能力落户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应落尽落,建立健全居住证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衔接机制。以产业促就业,以服务和培训促就业,以创业促就业。通过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制度,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问题。鼓励依托增减挂钩、土地整治等项目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研究建立常规化的宅基地尤其是单宗零散宅基地退出机制。以市县为重点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二是增强城镇综合吸引力和承载力。包括五个方面:提升中心城市吸纳人口能力、培育发展一批新生中小城市、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推动新型城市建设、辐射带动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是打造特大城市和Ⅰ型、Ⅱ型大城市。争取若干个具备条件的县改为市或区。增强中心集镇的人口集聚功能,积极培育特大镇和80个左右特色小镇。实施棚户区改造行动计划和城镇旧房改造工程,加快公共交通枢纽、公交首末站等交通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布局,加快建设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海绵城市。

三是强化新型城镇化保障机制。包括三个方面:促进土地要素优化配置、拓展城镇化融资渠道、落实“两挂钩一倾斜”政策。重点是合理安排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拓宽城镇化项目直接融资渠道,建立健全PPP、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争取国家支持我省适当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推动省级预算内投资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的地区倾斜。

四是健全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机制。包括四个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鼓励改革创新、强化督促检查。重点是强调了市、县政府的主体责任。鼓励各地开展专项试点,推动相关改革举措在试点地区先行先试。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创新

与国务院文件和我省以往政策相比,《实施意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创新:

一是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有新突破。首次提出“确保有意愿有能力落户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应落尽落”和“支持各市出台政策促进居住证持有人在当地落户”等表述。

二是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五有并轨”方面有新举措。在解决劳有所得问题上,分别从产业、服务和培训、创业三个层面提出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充分就业的措施。在解决住有所居问题上,提出了“鼓励市县政府出台差异化的购房补贴政策,对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给予更多的补贴”、“积极发展住房金融公司”、“支持将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等创新性举措。在解决学有所教问题上,提出了“帮助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融入城市”、“鼓励集团化办学”等新做法。在解决老有所养问题上,提出了“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在解决病有所医问题上,提出了“重点做好流动人口社区卫生服务”。

三是在推进农村“三权”落实方面有新方法。提出了“鼓励依托增减挂钩、土地整治等项目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推广金寨县对退出宅基地农民给予奖励的做法,研究建立常规化的宅基地尤其是单宗零散宅基地退出机制”以及“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的农村产权交易模式,以市县为重点,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发挥产权交易平台的信息传递、价格发现和交易中介功能”,这些内容都是对我省部分地区成功做法的总结、提炼和完善。

四是在提升城镇容纳农业转移人口能力方面有新思路。提出了“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在吸纳、集聚农业转移人口上的作用”和“紧紧抓住国家推进长三角城市群建设的重大机遇,推动合肥都市圈扩容,实现与省外大型城市都市圈的协调联动发展,进一步增强合肥都市圈内城市的人口吸纳能力”等思路。

四、《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部署到位、保障措施到位。加强督促调度,强化问题导向,建立台账制度,对重点任务实行“销号式”管理。二是加强宣传解读。在省政府网站、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网站开展政策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通报。广泛宣传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新理念、新政策、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三是是加强督促检查。跟踪监测和监督检查各地新型城镇化建设进展情况,总结评估相关配套政策实施效果。


首页Ntut新闻资讯会员企业项目动态业务咨询加入我们智库观点服务频道会员动态
电话:010-6211245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博雅西园1号楼1层1号
版权所有:北京中科新型城镇化研究院  京ICP备09113271号-6 京公网安1101080200863号
技术支持:万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