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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规划引领 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全面提升

作者: 来源: 点击量:30624次 日期:2022-1-5 分享到:
摘要: 日前,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近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规划引领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通知》,提出切实加强空间规划引领,大力推进城镇品质提升,全力支持做强城镇经济,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

「本文来源:天眼新闻」

日前,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近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规划引领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通知》,提出切实加强空间规划引领,大力推进城镇品质提升,全力支持做强城镇经济,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为城镇化质量水平全面提升提供规划支撑和空间保障,探索“山为景、桥隧连、组团式、集约化”山地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

《通知》提出,要加快推进省、市、县、乡镇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构建“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空间格局,为城镇化质量水平全面提升提供规划支撑和空间保障;支持市(州)中心城市和县城合理预测发展规模,优化城镇用地空间布局。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应因地制宜采用集群式、组团式、串珠式布局方式。

要合理组织城镇公共开放空间与特色景观风貌,结合社区生活圈,加强与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相互衔接,注重补短板、强弱项,塑造特色鲜明、优美舒适的城镇空间。同时,全力支持做强城镇经济,优化城镇用地功能布局,坚持以城聚产、以产兴城、产城融合,在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整体统筹考虑开发区空间拓展、范围调整和布局优化,并引导城镇工业企业向开发区集中集聚。

在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方面,《通知》提出将支持城乡要素合理配置,进一步完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工作,审慎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大力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市(州)、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须预留不低于5%的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零星分布的乡村建设需求。村庄规划中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保障零星分散的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此外,支持各地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开展村村挂钩、村镇挂钩,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中心镇(乡)建设。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张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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